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
四川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公办省属重点大学。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四川师范大学以其全日制的综合性教育为主,并致力于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明确学校的身份和位置,本章程的第一条明确了学校的全称、英文名称以及学校代码。还详细列出了学校的两个校区狮子山校区和成龙校区的具体地址。对于新生来说,各学院所在校区以及2021年各专业的就读地址将在招生指南或学校本科招生上公布。值得一提的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通信工程专业是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专业,其就读地点有所特殊,需特别注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学校设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就业处等组织机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招生录取工作,而招生就业处则是负责日常招生与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学校还设立了由纪委办公室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以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执行并保护考生和学校的权益。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还设立了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处理相关问题和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制定招生计划时,会考虑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则主要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这些计划都需要经过学校校长办公会的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四川师范大学高度重视招生录取工作,并致力于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学校设立的各个组织机构将共同协作,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学校还注重与社会的紧密联系,根据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以培养出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对于考生来说,了解四川师范大学的招生章程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可以帮助他们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还可以帮助他们了解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充分了解并熟悉这些政策,以便更好地为自己的未来规划做出决策。第十三章 招生计划与发布
四川师范大学等学校在四川省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经过生源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批后,以多种方式向公众公布。这一重要信息不仅出现在各生源地的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中,还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站及《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中公开发布,确保每位有志向的考生都能及时获取。
第十四章 预留计划的使用与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我校今年在招生计划中预留了部分本科计划,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差异。我们承诺,所有预留计划的分配和使用决定将在相关省(市、自治区)“信息交互”平台公布,并且在批量“投档前”予以公告。我校会及时将预留计划的使用情况在学校本科招生上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第四章 录取政策与流程
四川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工作中,遵循“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实行多元评价,综合考察考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等多方面因素。
第十六条 对于允许自主择定考生档案调阅比例的省(市、自治区),我校调阅比例定为100%。当某些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我们将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并将招生计划空缺用于满足这些志愿。
第十七条 我们充分尊重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在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安排专业时,我们将主要依据投档成绩。
第十八条 对于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们只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对于其他专业,我们并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请注意,所有新生进入学校后,无论其原先学习的外语语种是什么,都将以英语作为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的主要教学语种。
第十九条 我们严格执行相关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因健康状况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我们将不予录取。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专业,我们原则上也不接受有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
第二十条 除了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外,我校的部分专业还有身高要求。例如,舞蹈类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一条 我们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欢迎所有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我们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配,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其他未满额的专业。但如果考生不服从调配,我们将不得不做出退档处理。对于已经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省份,我们将按照各省的要求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对于美术学等8个本科专业,我们在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生源所在省的投档成绩,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们会依次参考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与戏剧影视文学三大本科专业,于考生思想品德与身体健康达标的基础上,要求考生高考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对于达到此标准的考生,我们将依据其文化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当,则将依次参考专业考试、语文、外语、综合及数学成绩进行排序。
体育教育与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两大专业,除上述基础条件外,还需考生高考及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本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绩需高出省控线5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我们将依据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当,则参考文化成绩各科成绩进行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要求更为严格,考生需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其高考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绩需高出省控线20分。依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当则按文化成绩各科成绩排序。
对于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满足基础条件外,还需考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并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我们将依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进行排序。
书法学专业的录取要求独特,考生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其高考及书法学考试成绩需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并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成绩需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们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当则参考文化成绩各科进行排序。
对于其余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满足基础条件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我们将依据其专业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生源充足的体育与艺术类省市,我们会根据生源情况划定调阅档案的比例。当考生所填专业无法满足时,我们将按照普通类专业的调配原则将其调配至其他未满额的同类专业。
新生入学后,我们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录取手续、录取资格、身份证明、身心健康状况和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包括专业)考试成绩等。任何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新生,我们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招生工作人员方面,我们选派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本校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们坚决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除本章程、《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及《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所明确的原则与内容外,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涉及招生录取环节对考生做出任何形式的额外承诺,均被视为违规操作。因此产生的法律、经济及其他一切责任,学校概不负责,全部由承诺者个人承担。我们坚决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需要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我们始终坚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学生的费用都是合理且公正的。
第二十八条 我们深知教育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性,因此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资助体系。这包括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以及学生综合保险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缓解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我们始终致力于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他们的学业梦想。
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录取期间,我校会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我们致力于提供高效、透明的服务,让每一位考生都能及时了解到自己的录取情况。
第三十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我校的招生录取信息:
1. 访问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为:[占位符](点击即可进入)。
2. 拨打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的咨询电话,号码为:028-84763388、84768899以及84769245至84769248等多路电话。我们设立了专门的咨询团队,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所有。
本文至此结束,四川师范大学祝愿所有考生前程似锦,学业有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始终与您相伴,为您的未来发展助力。我们也感谢广大考生和家长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更完善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