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均不愿养娃法院判不许离
近日,江苏一对夫妻因在离婚诉讼中互相推诿子女抚养责任,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案例揭示了部分家庭在婚姻破裂时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忽视,而法院的判决则体现了对法律原则和社会导向的坚守。
一、核心案情回顾
这对夫妻(方某与于某)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均借口工作不稳定、家庭负担重而拒绝直接抚养婚生女。女方声称需要照顾患病的母亲,男方则表示长期依赖年迈的母亲代为照料。法院并未被这些理由所说服,认定双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并直接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法律原则解读
这一判决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互相推诿抚养责任属违法行为。法院在离婚诉讼中需综合考量子女的抚养安排,如果父母均拒绝抚养,那么判离可能会对子女造成更严重的伤害。推卸抚养责任违背了社会公德,法院通过不准离婚的方式可以促使当事人反思自己的行为。
三、司法实践趋势
类似江苏这一案例的判决在多地都有出现。例如,上海虹口法院也曾以“不利子女成长”为由驳回离婚诉求。当前,法院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方面正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如果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会涉嫌遗弃罪;如果拒付抚养费,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四、社会启示与反思
这一判决传递出了明确的价值导向:婚姻自由需要以履行家庭责任为前提。正如法官的寄语所说,“孩子是树,父母是土”。在离异的情况下,夫妻更应该协同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这一案例也反映出社会支持体系的不足,尤其是部分女性因经济压力而回避抚养责任的现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来完善和支持。
这一案例不仅是对法律原则和社会责任的强调,更是对全社会进行一次深刻的家庭教育和社会责任的教育。希望这一案例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反思,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