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摘节育环裂在腹中无法取出 医院称技术所限
顾女士,一位中年妇女,在本市某知名医院妇科进行了节育环摘除手术。手术后的小腹疼痛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缓解,反而持续不断。经过多次的诊断和检查,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节育环并未被完全取出,而是断裂成三段,嵌顿在顾女士的体内。这个隐患将伴随她终身,因为现代的医疗技术无法将其完全移除。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困境,顾女士决定将那家医院进行起诉,要求其赔偿因手术失误导致的各类费用总计17.8万余元。这场医疗纠纷案在静安法院展开,经过一系列的审理和鉴定,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由该医院赔偿顾女士各类费用1.9万余元。
回顾这场手术的全过程,顾女士在2005年6月前往医院妇科就诊,因节育环放置了18年并且已经停经10月,她决定进行取环手术。手术后的结果并不理想,顾女士出现了下腹下坠感、全身乏力等症状,这些症状导致她在本市多家医院进行门诊检查和治疗。在这段时间里,顾女士经历了小腹隐痛等痛苦症状,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
经过市普陀医学会的技术鉴定,这个医疗事件被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虽然医院方在初次鉴定结果出来后提出了一些异议,但在二次鉴定中,医院方被认定对此事件承担次要责任。这是因为医院在取环过程中发现节育环嵌顿,却没有将实情告知患者,也没有提出可行的补救措施。
法庭上,医院方提出了一些辩解,认为节育环的断裂是由于长时间放置和顾女士的子宫萎缩导致的,这是现代医学难以避免的现象。法院并没有接受这一辩解。法院认为,虽然医院在取环过程中没有过错,但在发现节育环残留后,医院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及时提出补救措施,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鉴定结果和顾女士的实际损害后果,法院认定医院应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一判决为顾女士带来了一定的安慰,也为医院敲响了警钟,提醒其在今后的医疗活动中要更加谨慎和负责。对于类似的医疗纠纷事件,我们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的建设,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