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曲江校区(西安交通大学曲江校区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信息
西安交通大学,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拥有兴庆校区、雁塔校区、曲江校区以及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章 招生工作的原则与机构
一、招生工作原则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
2.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具体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其他重要招生事项。
3.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4. 根据工作需要,招生办公室设立各省(区、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协助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一、招生计划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本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政策导向、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将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二、录取原则与方式
1.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 学校按照理工类(部分特色专业在个别省份分代码或单列)、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3. 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设计与创新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招生专业如建筑学和工业设计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仅在中外合作专业间调剂)。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4.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XX%以内;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XX%以内。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学校也会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科特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发出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以上是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考生的权益得到保障。学校也期待广大考生的积极参与和关注,共同为西安交通大学的发展贡献力量。西安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分数清”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对于考生的政策性加分,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且加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这一加分政策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如果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的调档要求,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的统招批次考生,实行提档不退的政策。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按照高考投档分数优先、遵从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对于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西安交通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录满,学校会考虑录取其他志愿。对于征集志愿仍不足的情况,学校会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实行大类招生,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学生在入学前可以根据高考成绩和个人意愿选择学院。一年级表现优秀的学生有机会在招生大类内任选主修专业。宿舍安排也会根据专业选择进行优化和调整。具体方案可查询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八条
部分工科和理科试验班招生按照专业预选录取。学生进校后可根据意愿在主修专业范围内确定具体专业,并有机会参加进校选拔的笔试。
第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报考定向生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会在一定范围内调阅有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录取的定向生需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协议,且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承担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面向确定的国家实施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特殊招生优惠
对于跃入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精英们,你们的才华将获得我们的特别关注。只要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批次里填报西安交通大学,选择的专业志愿与阳光高考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专业相符,且高考成绩符合招生简章的规定,你们将在高考录取时享受到录取优惠政策的大礼包。对于那些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的考生,我们的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中的二本线将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机构没有划定此线,我们会根据教育部和该省的规定来确定文化课控制线,并在招生网上提前公布。
第二十三条:美术与书法统考生的录取规则
对于美术和书法统考合格的考生们,你们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们学校的环境设计专业和书法学专业的招生简章来进行录取。但需要注意的是,环境设计和书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是不允许转专业的。你们的艺术之路,将从这里更加坚定。
第二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细则
西安交通大学张开怀抱,欢迎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子们。在生源省(区、市)的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最低不低于一本线)的考生,我们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新疆协作计划在新疆一本线上也会进行择优录取。预科阶段,你们将在这里共同学习,不分专业。结束后,你们将按照学校的管理办法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的培养地点在我们历史悠久的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二十五条:内地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对象
我们为内地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同学们提供了特定的招生渠道,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内,主要是高中应届毕业生。
附则中的几条重要提示
第二十六条:特殊类型招生的规定
对于外语类保送生、少年班、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等类型的招生,我们将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来执行。
第二十七条:加分和降分政策的适用范围
我们所提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都是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份。对于其他满分值的省份,我们会按比例进行折算,确保公平合理。
第二十八条:体检标准的重要性
体检是招生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我们的体检标准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并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请考生们务必重视,详细阅读《2022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费和住宿费详解
学费和住宿费是我们收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科、理工、医学、美术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学费各不相同。而对于特殊的专业如会计学(ACCA),新生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培训费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收费则为9万元/年。在试验班分流后,我们会按照新的专业来收取学费。
第三十条:经济资助体系
我们深知教育的重要性,也明白经济困难可能会成为学子们前进的阻碍。我们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有梦想的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政策调整与通知
如果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的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或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招生录取程序,我们将相应地调整相关招生录取规定。所有的调整都会及时公布,请考生们密切关注。西安交通大学是一所开放的高等学府,欢迎所有高考学子报考。我们并无外语语种限制,意味着无论您的母语是什么,都有机会在这里共同学习、成长。但我们本科生教学的主要语言为英语,期望您能在学术环境中自如运用英语进行交流。
我们的招生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全权负责解释,确保每一位有意报考的学子都能获得准确、全面的信息。这份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为所有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学子提供明确的指导。
若您对我们的招生信息感兴趣,或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招生办公室。我们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为710049。您也可以通过电话029-82668320与我们取得联系,或访问我们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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