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政策「江苏高考政策改革」
江苏省教育厅于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的通知解读
随着春天的脚步渐近,江苏省教育厅于3月9日发布了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如同一场春风,吹拂着江苏大地上的教育园地,引领着全省的高中教育改革方向。
一、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打造高质量教育
这份通知强调,全省各地的高中学校需坚持立德树人,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每一位教师都应深入理解高中课程改革的内涵与要求,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融入日常教学,努力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
二、综合素质评价,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被视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各高中学校需严格执行评价工作的规范要求,确保评价内容全面、程序严谨、材料真实。高校在招生选拔中,也要积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这无疑为学生们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创新选拔模式
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此次通知中的一大亮点。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实施分列招生计划、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这一改革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提供了更符合其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也纳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行列,为学生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四、科学制定选科要求,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高校在选才过程中,需遵循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科学设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这不仅能够科学选拔各类人才,也有利于高中教学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沟通衔接。
五、选科评估与指导,营造健康教育生态
各地学校需建立高考选科评估和指导机制,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提供指引。
这份通知的发布,不仅是对全省高中教育的指导,更是对每一位学子未来发展的深深关怀。它如同一盏明灯,为江苏的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学子们的未来铺设了更加宽广的道路。希望全省的师生能够共同努力,为江苏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共同书写教育的新篇章。进一步规范高中教学管理,打造有序、科学的选课走班机制
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各地各校面临着新的教学组织挑战。为此,必须进一步规范高中教学组织管理,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
在加强教学管理的更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学校应提供丰富的选科组合,充分尊重学生的选科意愿,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方向理性选择科目,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为此,学校需做好充分的选科指导,提供充足的资源和辅导,帮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需求。学校不得限制学生的选科自由,严禁高一学生提前选科抢跑。
二、建立高考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确保公平与公正
针对江苏省高中学生选科现状,在高考综合改革框架内,建立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当某一再选科目选考比例偏低时,应启动保障机制,保障该科目的选考比例满足国家人才需求,确保高考公平公正。以化学科目为例,当实考人数比例低于25%时,将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
三、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凝聚合力共同推进
各地各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省委省的部署要求,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条件保障,形成强大的改革合力。
关于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解读:
一、背景解读
为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江苏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发布了新高考方案。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基于广泛调研和意见听取的基础上,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议,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
二、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一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有质量教育的需求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三是细化新高考方案配套政策,稳妥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三、具体政策措施解读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包含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健全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加快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提升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推进高考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以及建立符合实际的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等。其中,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是为了满足国家对该学科的人才需求,保证高考的公平公正。
四、新举措解读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为加快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新的举措包括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并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这一改革旨在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为不同学生提供更多元的发展路径。这也将提升高职院校的招生质量和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及其背后的再选科目保障机制
高职院校,包括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和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正逐步转向以分类考试录取为主要招生渠道。这些院校主要面向三类群体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对于前两类群体,考试通常在春季进行,被广大考生和社会亲切地称为春季“职教高考”。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院校的招生考试主要基于他们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以及院校特定的招生章程。从2021年起,江苏省的部分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也开始在春季进行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职院校则依据他们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对口招生统考成绩进行录取,这一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一旦通过春季“职教高考”等分类考试被高职院校录取,考生便不再参与其他形式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接下来,我们深入一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在新高考的“3+1+2”模式下,这一保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什么是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呢?简单来说,当某一再选科目的实考人数低于预先设定的保障比例时,就会启动该机制,按照保障比例计算该科目的保障基数进行赋分。
该机制的目标是使考生的自主选科与国家人才需要和高校选拔要求更为匹配。其原则有四:一是满足国家人才需要,二是助力高校科学选才和人才培养,三是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四是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再选科目保障机制针对的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这四门科目。以化学为例,保障比例的测算基于国家人才宏观需求和高校人才选拔现实要求。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低于保障比例(如设定为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25%)时,就会启动保障机制。
考生可以基于个人志向、兴趣爱好等因素重新评估并调整选考科目。普通高中学校会为学生提供教学支持服务,帮助他们适应调整后的科目学习。
为了确保学生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高考科目,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制定选科指导方案时,会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需求,提供更多的选考组合供学生选择。教育行政部门也会加强监督,对违规操作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至于是否可以在高一年级进行选科分班,根据国家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高一年级主要修习必修课程内容。提前分科可能会压缩必修课程的修习,影响学生素质培养效果。高中学校应遵照课程方案,合理进行选科分班。
在这一系列改革措施下,高职院校招生工作正朝着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方向发展,为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针对省教育厅的规定,任何学校都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6月底)前进行选科分班。这一决策旨在为学生留出更多时间去自己的兴趣和优势,确保他们在选科过程中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
对于高校如何参考使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问题,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已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特别是在“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的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更是考生综合成绩的组成部分。高校会综合考量考生的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在进一步推进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的过程中,首先要加强新高考方案及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的宣传,确保学生和家长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和科目选择的重要性。要加强生涯规划教育服务,引导学生结合个人兴趣特长,理性选择适合的科目。对于需要调整选科的学生,学校会提供教学支持服务与补习辅导,帮助他们适应新的科目学习。学校也会为教师开展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提供激励措施。学校会完善高中教育教学考核评价机制,防止单纯以“升学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坚决遏制高中“选科抢跑”等不良行为。
省教育厅的一系列决策旨在为学生创造更加公平、科学的教育环境,让他们能够全面发展个人素质,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本文能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流产网将持续关注教育领域的发展,为大家提供更多实用的信息和建议。 (来源交汇点;记者杨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