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安农民看病最高可报销15万元
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全新解读
近日,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全新的新农合补偿方案,该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一方案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让更多人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福利。
新农合补偿模式以住院统筹补偿为主,同时兼顾门诊统筹补偿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定额补偿。对于筹资标准,2012年进行了调整,个人缴费和补助都有所增加,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0元,补助250元。
最引人关注的是,新农合补助的封顶线从之前的每人每年5万元提升至15万元。这一调整将极大地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具体补偿比例为:乡镇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执行分段报销办法,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比例为90%;区(县)境内的区县级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或500元,补偿比例为70%~80%;市级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50%~60%。
对于特殊慢性病,实行年度凭票定补,补偿比例统一为60%,个人封顶线为2万元。特殊慢性病分为两类,包括尿毒症三期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和化疗、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等属于特殊慢性病Ι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2万元;老慢支、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期、糖尿病伴并发症等属于特殊慢性病Ⅱ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0.5万元。
这一全新的补偿方案无疑为农民朋友带来了更大的福利。随着方案的实施,相信会有更多的农民受益,新农合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这一消息无疑为农民朋友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也为我们展示了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