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谈媒体为5斤芹菜罚6.6万辩护

减肥食谱 2025-04-17 23:51减肥食谱www.jianfeiren.cn

胡锡进对于《中国市场监管报》在榆林市“5斤芹菜罚6.6万元”事件中的立场持鲜明反对态度。他的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坚定支持国务院督查组的结论处罚过当

胡锡深感到此次处罚与商户的实际危害和获利程度严重不符。榆林的那对夫妻档小商户,仅仅卖出了五斤含有超标禁用农药“毒死蜱”的芹菜,获利仅二十元,却面临相当于全年利润的罚款。如此严厉的处罚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属于“过罚不相当”。

二、强调法律应与常识、常理、常情相协调

胡锡进认为,虽然法律严厉,但不能机械执行。对于《食品安全法》中关于禁用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罚款规定(5-10万元),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违法主体的性质进行裁量。对于涉事的小规模个体商户,因其违法情节轻微,直接适用最高罚款额度显然缺乏合理性。

三、对市场监管报的辩护立场进行批驳

胡锡进认为市场监管报以商户未能留存进货票据作为重罚的理由并不站得住脚。监管部门应主动追查问题芹菜的源头,而非将责任完全转嫁给底层的商户。他强调,虽然农药残留的危害性不容忽视,但处罚本身的公平性也同样重要。

四、关注小微商户的生存压力

胡锡进进一步指出,此类过于严厉的处罚可能会加剧小微商户的生存压力。在强调食品安全的他也呼吁公权力在执法过程中要兼顾民生保障,避免滥用职权和官僚主义倾向。他呼吁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也要关注小微商户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既公平又和谐的市场环境。

胡锡深的观点清晰明了,他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考虑到法律的人性化,避免过于机械和刻板的执行。他也呼吁公权力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的也要关注小微商户的生存状况,共同构建一个既安全又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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