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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
欢迎报考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指南
第一章 学校概况与总则
学校全名:陕西师范大学。英文简称: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SNNU。学校坐落于古都西安,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教师和教育人才。我们秉承一流学科建设理念,是国家“211工程”和“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主要校区:雁塔和长安。普通本科教育是我们工作的重心,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教育。
我们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旨在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每一位考生得到公正的评估。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我们评估的重要标准,择优录取是我们的原则。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实施招生工作等。该小组根据教育改革精神、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等提出学校本科招生的建议与方案。同时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相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等日常工作。除此之外,招生办公室还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对考试安全负责并处理违规考生。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的公正与公开,履行相应的信息公开职责,并处理相关的招生咨询与投诉问题。我们努力提供一流的客户服务,确保每位考生或监护人的申请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和回应。
第三章 招生类别与录取原则
我们欢迎多种类型的考生报考,包括普通高考生、保送生、自主招生等。对于考生,我们综合评估其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择优录取。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本科生,我们将颁发本科。对于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我们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们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遵循“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在稳定各地计划总量的基础上,我们倾力于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分配给高等教育欠发达、生源质量好、数量较多且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以实现全国招生计划的更趋公平、科学、合理的分布。为此,我们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安排有招生名额。
第九条详解:
根据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和来源计划管理指导性意见,结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以及对各地区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我们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来源计划需求建议,结合近年各地的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年度招生专业(类)和区域结构的调整。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们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上报教育部审核。经省级招生办公室核对确认后,我们向社会公开发布这些计划。
第十条细则:
对于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别的学生,以及内地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等学生,我们不编制分省计划。对于公费师范生、非生源定向就业、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等,我们在年度招生规模内单列编制来源计划。
在艺术类专业招生方面,我们依照教育部的各省需求,结合生源省的招生计划规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对于不编制分省计划的省份,只要专业测试合格且填报了我校的一志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我们就会投放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说明: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我们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计划。这些预留计划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经过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我们遵循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包括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进行提档。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们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按照与各级招办确定的为准。对于浙江省和上海市的录取工作,我们遵循省级招办2019年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精神执行。
第十六条指南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对于满足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投档成绩的顺序进行筛选。
我们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来安排专业(类)。各专业(类)之间不设分数障碍,我们会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您所报的专业(类)志愿来安排。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们实行“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于未被所报专业(类)录取且愿意调剂的考生,我们会综合考虑您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来安排。如果不愿意接受专业(类)调剂,则可能会遗憾错过。
当投档成绩相我们更看重文化课成绩。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我们会依据投档位次来确定。
第十八条特殊省份要求
对于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要达到BB。对于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已公布的2019年招生专业(类)的要求。
在录取过程中,我们也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
第十九条志愿投档与调剂
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我们会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择优录取。对于平行志愿填报的批次,我们会征集志愿来完成招生计划。如果仍有空缺,我们会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
第二十条语种与专业要求
英语(公费师范生)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只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类)则没有语种限制。所有专业都不需要口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
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等特定专业有特定的录取原则和要求,请考生仔细查阅。我校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及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我校公布的相关简章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双语班等也有其特定的录取办法,请考生注意查阅相关政策和参考线。
希望每位考生都能进入心仪的学府,开启人生新篇章!第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录取与费用
第二十七条 关于录取,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规定,并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对于2019年的新生,缴费须知已详细列出。若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了当年的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立即遵循新标准执行,确保每位学子得到公正、透明的待遇。
二、特殊计划与学生待遇
第二十八条 针对公费师范生、非定向生源以及国家专项学生,我校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保障每位学生的权益。关于具体的录取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问题,学生可查阅协议书或访问我校就创网了解详情。
三、入学复查与分流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
第三十条 学生入学后,将根据所在年级的专业(类)分流办法进行分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满足学生的学术兴趣和职业发展规划。
四、资助体系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全方位的资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贷款、补贴、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多种方式,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具体的资助办法可访问学生资助网了解。
五、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考生如有招生咨询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为[
六、监督与招生
第三十三条 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的公正、公平。招生监督电话为029-8 5310302,如有举报,可通过jiwsh@snnu.edu进行。
七、政策调整与解释权
第三十四条 若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遵循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
陕西师范大学 热烈欢迎全国高考生!
《神秘的自然奇观》
原文:
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隐藏着许多令人惊叹的自然奇观。这些神秘的地方,仿佛是自然界最珍贵的宝藏,吸引着无数者的目光。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踏上这段奇妙的旅程,领略自然之美的魅力。
在这浩瀚无垠的大地上,藏匿着无数令人心驰神往的自然奇观。这些神秘的地点宛如自然界的璀璨明珠,散发着诱人的光芒,吸引着无数者的脚步。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踏上这场奇妙的之旅,揭开自然之美的神秘面纱。
一路上,我们将目睹瀑布的壮丽、山峦的雄伟、森林的繁茂以及沙漠的广袤。每一处景观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让人流连忘返。在瀑布的轰鸣声中,我们感受到大自然的活力;在山峰的巍峨壮丽中,我们领略到大自然的威严;在森林的葱茏翠绿中,我们体验到生命的蓬勃;在沙漠的浩瀚无垠中,我们感受到自然的神秘莫测。
这个旅程将充满惊喜和刺激。我们将穿越峡谷、攀登高峰、潜入森林深处、沙漠之谜。每一个转弯都可能带来新的发现,每一次都将让我们更加了解自然的奥秘。让我们带上相机,记录下这些美丽的瞬间,留下难忘的回忆。
让我们共同见证大自然的神奇力量,感受自然之美的震撼。这场之旅将让我们终身难忘,成为我们人生中最宝贵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