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瘦肉精渎职案宣判 4名官员玩忽职守分别获刑

生活常识 2025-04-09 04:36生活常识www.jianfeiren.cn

南京“瘦肉精”渎职案一审宣判,四被告被判刑

5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对南京地区涉及“瘦肉精”的渎职案件进行了庄严的一审宣判。因玩忽职守罪,岳邦超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而王健、周炳祥、王吉林则各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回溯至2011年3月,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对南京建邺区兴旺屠宰场的134头生猪进行抽检时,令人震惊地发现,其中132头生猪的尿液中含有俗称“瘦肉精”的盐酸克伦特罗成分。这一事件在当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公诉机关随即对四名被告提出了玩忽职守罪的指控。

经过详尽的审理查明,原建邺区商务局商贸科科长王健,在监管辖区内屠宰场时未能深入实际,对于瘦肉精的检测落实情况未曾深入核查;原建邺区农办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岳邦超,对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等工作疏忽职守,未能尽到应有的管理职责;周炳祥在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担任监管科科长时,对沙洲兴旺屠宰场的瘦肉精检测监管不力,未能有效履行其职责;而驻兴旺屠宰场负责生猪屠宰检疫的原负责人王吉林,更是对工作极其不负责任,未能按照既定规定进行生猪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健、岳邦超、周炳祥、王吉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依照法律、法规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未经瘦肉精检测的生猪进入销售环节,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根据上述情况作出了如上的判决。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公职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不能有任何懈怠。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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