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销售过期商品?顾客买到过期油要求赔偿
东莞首例食品安全法案开庭:凌先生诉沃尔玛销售过期橄榄油引发关注
近日,东莞市民凌先生与沃尔玛超市之间的食品安全纠纷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今年6月5日,凌先生在沃尔玛超市购买了8瓶橄榄油后回家发现,这些橄榄油均已过期。他认为超市销售过期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于是将其告上法庭。此事件经过东莞市第一法院公开审理。
当日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激动。凌先生出示了购物收据和过期的橄榄油作为证据。沃尔玛代理人对凌先生的购买动机提出质疑,质疑他的职业背景和消费能力是否足以消费昂贵的橄榄油。这种质疑遭到了凌先生代理律师的强烈反驳,认为这是对当事人人格的侮辱。
据凌先生回忆,他在沃尔玛超市购物时出于个人消费意愿购买了橄榄油,由于携带现金不足,部分款项由朋友支付,发票抬头写成了朋友所在单位的名称。但这并不影响橄榄油是沃尔玛超市购买的事实。沃尔玛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对此提出质疑,否认销售过这8瓶橄榄油。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几个关键问题展开激烈辩论:这8瓶橄榄油是否确实为沃尔玛销售?凌先生是否有权主张赔偿?沃尔玛代理人对发票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发票抬头与凌先生名字不一致表示疑虑,从而质疑原告身份。凌先生的代理人回应称,发票抬头怎么写并不影响超市售出过期商品的事实。他们强调,原告的朋友在东湖花园工程部工作,并且替原告支付了部分款项,因此发票抬头写的是朋友的工作单位。但无论如何,这一事件的核心问题是沃尔玛超市销售了过期的橄榄油,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庭审现场旁听的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对此事件表示极度关注。他认为沃尔玛的态度是对国家法律和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对此感到非常气愤。他指出经营者提供发票是法定职责,而不是基于某种消费习惯。邓国平还透露了在工商部门协调阶段的一些情况,表示沃尔玛曾同意赔偿一定金额但不同意按照商品价值的十倍进行赔偿。庭审结果尚未宣布,此案的审理将引起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